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1  作者: 管理员  浏览次数: 282

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党〔2009〕11号),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2015年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30日我校正式建制单位和事业编制教职员工。
  二、评选内容与评选比例
  1.评选分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含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先进个人分配比例具体如下:优秀教师比例为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单独组织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本单位非教师职工总数的5%。
  3.劳动模范从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评选,劳动模范全校评选10名,由各单位推荐后,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评。
  4.全校评选先进集体30个左右,各二级党委根据条件限推荐一个下属单位参加学校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原则上以教学院(部)所属各教学系(教研室),机关部处所属各科室,生产单位所属各车间、班组等为单位。
  5.处级干部一般不作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管理科学规范,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2.教职工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突出成绩;
  3.以人为本,重视队伍建设,有良好的团队作风,集体荣誉感强,精神面貌好;
  4.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在2013~2015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单位成员中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
  (2)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为人师表,在师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扎实学识,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4)具有仁爱之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受到学生广泛赞誉。 
  2. 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勤勉尽责,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
  (3)工作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4)工作业绩显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劳动模范。
  上述先进个人中,对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评选确定后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各二级党委可在选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1名劳动模范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把关的方法,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做到评选条件和参评名额公开,严格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
  2.各二级党委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组织好此次评选。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校机关的评选工作。
  3.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次评选各奖项进行联评,评选结果报党委常委会审批。

  4.学校将在2015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材料报送
  1.请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4,各二级党委于6月15日前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楼1405室),联系人,曹春华,联系电话,0532-86983207。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caochunhua@upc.edu.cn
  2.报送材料包括: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一式一份);劳动模范推荐表(附件3,一式五份);推荐先进名单汇总表(附件4)。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2015年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2015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2015年劳动模范推荐表.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3-2015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doc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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