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教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健康监测管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30  作者:  浏览次数: 46

       为落实园区党委、管委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健康监测管控工作机制,明确相关流程,发挥驻科教园区各单位和居民的群防群治能力,根据东区党发[2021]3号、4号文件精神制定园区疫情防控居家健康监测管控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驻园区各单位职工、教发中心学生,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进行疫情防控居家健康监测管控的情形。

二、责任主体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属地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发生疫情防控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情形时,按照主体责任划分,谁的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

园区内,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负责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有关疫情防控事宜。

三、管控责任

1.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员工、学生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员工或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预约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

2.要认真做好21天内境外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及时向单位和地方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

3.各单位如有被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居家健康检测的园区内居住教职工和学生,所属单位应负责该人员从集中隔离点返园区的交接手续办理、居家管制、体温信息备案、必要的生活帮助等。负责与重点管控人员有接触的其他教职工、学生的体温监控及办公场所环境消杀工作。

4.各单位要加强园区责任区内商店超市、饭店、招待所等各类公共场所监管,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责任,对进入人员采取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保持安全距离、清洁消毒及规范报告处置异常情况等防控措施。

5.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四、居家健康监测管控

(一)事前准备环节

1.本单位有国外或境外归国人员,入境前后要按国家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向有关部门报备事宜。同时将有关信息报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另外,本单位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回园区人员或被流调追踪人员,被通知进行集中隔离时,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单位配合落实好隔离送接等工作。

2.所在单位要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程,制定其回园区后居家健康监测方案,配备专人负责全流程的跟踪服务。

3.具体流程:(1)获得信息:上级推送或单位及个人自报。(2)获得信息后,所在单位向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同时制定居家健康监测方案,提出其他部门配合的有关事项,提出必要防控物资申请,履行申领手续。(3)所在单位成立居家健康监测服务队,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实行一对一服务。(4)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体掌握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情况,安排单位专员负责居家人员的巡查、每天两次的体温监测及采买生活必需品有关事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协调安排园区校卫队配合做好人防、技防监督和应急处置;安排园区后勤物业配合做好垃圾清运和外围环境消杀;安排园区居委会负责对接文汇街道或青华社区,监督防疫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校医院给予必要的医学专业支持,或按政策要求对接街道医疗卫生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二)事中环节

1.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接政府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所在单位领导及时安排本单位专员到地方政府有关机构办理人员交接手续(签署居家健康监测观察告知书,确定向社区报告居家健康及体温检测情况的联系人),或到集中隔离点办理人员交接手续,并接人。

2.对回国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地方政府派专车将其送到园区,所在单位派专人负责接收,并监督其尽快回到家中。同时后勤部门配合,对其所经区域进行环境消杀作业,落实之后七日内环境消杀的有关细节。

3.所在单位每日电话联系沟通,了解其状态,纾解其紧张情绪,给予必要的精神支持。关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生活需求,尽可能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由单位居家健康监测服务队人员帮助采购生活必需品。

4.每日认真做好体温检测和记录,有特殊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独自起居,产生的垃圾要独立放置并认真消毒,由家人将其放到门外或一般生活垃圾中。园区物业安排专人每日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所居楼栋进行消毒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6.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所在单位第一时间上报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地方疫情防控机构,并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

(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自身管理

要严格遵守管控规定,全面配合单位和服务人员相关工作。如不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规定或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1.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被观察对象不得外出,并主动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期询问等。

2.被观察对象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应用塑料袋或保鲜膜严密包裹后丢入垃圾桶。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洗手时要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正确洗手,避免经手污染其他物品。3.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保持室内空气流动,降低室内致病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被观察对象应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被观察对象的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具应单独清洗,可用消毒剂清洗,也可用开水蒸煮方式进行餐具消毒。换洗衣物、毛巾等可用消毒剂浸泡后再清洗,也可采用蒸煮消毒。产生的垃圾要独立放置,家庭成员自行消毒后向外清理。

5.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被观察对象以静养为主;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心态要平和,不能着急、害怕;保证睡眠充足。

6.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要求做好体温等健康状况记录。如出现病情,应及时报告单位并前往医院就诊。期间要全程戴口罩,尽量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

7.规定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限期满后几天内,个人尽可能地做好行动轨迹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四)事后环节

所在单位要做好全流程资料留存,以备厘清责任和责任追溯。

五、有关要求

驻园区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坚守“主阵地”“责任区”,同心聚力维护园区安全。各单位切实履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工作机制,坚持“管控”与“服务”两手抓,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机制,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三位一体”(单位、职工、家庭)体系,减轻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压力,逐步实现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全天候有效管控,降低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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