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9  作者: 管理员  浏览次数: 45

根据东人社字【2013】315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已开始,我校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安排在居委会(家四区12号楼1单元101室)集中办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2012年以前参保的家属、子女、无业人员,属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办理,从2013起已划归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人员范围限定于:
  1、户籍在东营区文汇派出所
  2、属于我校东营校区户头(不含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大学生,该类人员由所在学校参保)
  上述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保。
  户籍关系在北京、黄岛等地的居民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二、缴费标准
  1、每人年缴费由原来的120元调整为150元
  2、70周岁以下(194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需缴费
  3、70周岁以上(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需缴费,办理确认手续后即可享受2014年医保待遇。
  三、手续办理
  1、参保人需带现金到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2、参保人需携带户口本和二代身份证便于核对户籍信息,两证件不全者,需到文汇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四、时间安排:2013年11月25-2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五、说明
  1、2014年起参保居民使用新办医保卡到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原医保手册作废;未办理新医保卡前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就医、购药。
  2、居民现场办理手续时需在底表上签字确认,代办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代签。
  六、其他
  逾期不办理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保,就医时不予报销住院医疗费;居委会咨询电话:8392558。
                                           

 

                  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
                      居委会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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